【科发院】国际合作-关于转发2020年-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组织间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0年12月20日   访问:

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一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间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如下。请拟申报单位通过科研秘书提前与我处联系,报备申报意向,谢谢!

请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指南》的要求,自行确定申请人和项目参与人员的限项状态、项目申请书的学科代码并确保其正确。

请有申请意向的老师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并在学校申请截止时间前在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未在校内截止日前提交的项目将不予受理。请申请人所在院系仔细检查申请书,审核无误后,在学校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院系签字盖章《关于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材料的承诺函(非集中申报期,群文件有)》电子版扫描件wdjcb@whu.edu.cn未按时发送院系承诺函的,视为院系不同意申报,学校将不予提交。

对于项目申报所需签字盖章的材料,请事先通过科研秘书咨询我处进行文件预审,并请在学校申请截止时间前到当代楼办理盖章手续(对于寒假期间截止的项目请务必在放假前完成合同等附件材料盖章事宜),注意:须携带《纵向项目用章申请表》。

国家自科基金委国际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英文)请于文末下载附件。

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到网站技术问题,可联系基金委ISIS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或在网站点击“在线咨询”。

科发院项目处

联系人:张震

电话:68776805、68772100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英国爱丁堡皇家学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NSFC-RSE(中英)

具体指南请见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9439.htm

(一)资助领域:详见指南通知。


(二)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万元/项。英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2万英镑/项。

(三)项目执行期:

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41日—2023331日。

(四)附件要求:

1.英方申请人及参与人简历。

2. 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指南通知附件2)。中英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3. 中方申请人和依托单位须遵守国家关于“病原微生物”、“伦理和生物安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数据与相关材料的收集、管理和交换须严格遵守两国有关法律和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附扫描件)。涉及人和动物的研究须严格遵守患者知情同意和相关伦理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附扫描件)。

校内申请截止日期:202111916时(由于即将放寒假,请务必在放假前完成合同等附件材料盖章事宜)



  •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新西兰健康研究理事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合作研究项目NSFC-HRC(中新)

具体指南请见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8676.htm   以及“关于调整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新西兰健康研究理事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合作研究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9249.htm

(一)资助领域:详见指南通知。中方申请人请根据研究内容,选择医学科学部代码作为申请代码1填写中文申请书。

(二)资助强度:中方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经费不超过150万元/项。

(三)项目执行期:

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四)附件要求:

(1)合作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请下载指南通知附件1填写)。

(2)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协议范本参见指南通知附件2)。

(3)涉及医学伦理的项目申请,请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批准书(扫描件)。

(4)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请提供依托单位盖章的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扫描件)。

校内申请截止日期:2021年1月26日10时(由于即将放寒假,请务必在放假前完成合同等附件材料盖章事宜)


·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NSFC-ISF项目(中以)

具体指南请见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9302.htm

(一)资助领域:详见指南通知。申请代码请尽量填写到最后一级,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强度:资助计划为35项左右,NSFC资助直接费用不超过200万元/项,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ISF向以方科学家提供对等资助经费。

(三)项目执行期: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101日—2024930日。

(四)附件要求:

1 中方申请人除了在线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以外,还须取得以方合作者向ISF最终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副本,上传添加至“附件”栏中与中文申请书一同提交。

校内申请截止日期:2021年1月26日10时(由于即将放寒假,请务必在放假前完成合同等附件材料盖章事宜)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NSFC-FDCT项目(内地-澳门)

具体指南请见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9429.htm

(一)资助领域:详见指南通知。


(二)资助强度中国内地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不超过200万元(请注意: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项目执行期: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11-20241231日。中国内地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四)附件要求:

1)申请人与澳门方合作者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

2)澳门方合作者向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FDCT)提交的申请书副本。

校内申请截止日期:2021年2月2日9时(由于即将放寒假,请务必在放假前完成合同等附件材料盖章事宜)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NSFC-RGC项目(内地-香港)

具体指南请见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9430.htm

(一)资助领域:详见指南通知。


(二)资助强度中国内地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不超过100万元(请注意:直接费用大于100万元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项目执行期:

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11-20251231中国内地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四)附件要求:

1)申请人与香港方合作者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

2)香港方合作者提交给研资局的申请简表副本。

校内申请截止日期:2021229(由于即将放寒假,请务必在放假前完成合同等附件材料盖章事宜)




·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研究联合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NSFC-DFG项目(中德)

具体指南请见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9292.htm

(一)资助领域:详见指南通知。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3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三)项目执行期:

本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20221月至202412月),申请人应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四)附件要求:

1. 英文申请书,即德方合作者向DFG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全文副本。

2. 合作协议(协议参考范本见指南通知附件)。合作双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3. 中方申请人和依托单位须遵守国家关于“病原微生物”、“伦理和生物安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数据与相关材料的收集、管理和交换须严格遵守两国有关法律和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附扫描件)。涉及人和动物的研究须严格遵守患者知情同意和相关伦理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附扫描件)。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校内申请截止日期:2021年2月22日16时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波兰国家科学中心合作研究项目指南“NSFC-NCN项目(中波)

具体指南请见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9433.htm

(一)资助领域:详见指南通知。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15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三)项目执行期:

资助期限为3年,起止时间为202211日至20241231日。

(四)附件要求:

1. 中波双方申请人和参与人员的英文个人简历(简历模板见指南通知附件3)。

2. 合作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英文申请书模板见指南通知附件4)。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

3. 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指南通知附件5)。中波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研究内容、交流互访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4. 中方申请人和依托单位须遵守国家关于“病原微生物”、“伦理和生物安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数据与相关材料的收集、管理和交换须严格遵守两国有关法律和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附扫描件)。涉及人和动物的研究须严格遵守患者知情同意和相关伦理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附扫描件)。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校内申请截止日期:20213916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生物多样性合作研究项目指南“NSFC-NSF项目(中美)

具体指南请见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9434.htm

(一)资助领域:详见指南通知。中方申请人请根据研究内容,选择生命科学部代码(C03)作为申请代码1填写中文申请书。

(二)资助强度中方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经费不超过300万元,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中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美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美元/项,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美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

(三)项目执行期:

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101日—2026930日。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四)附件要求:

1)美方合作者向NSF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全文副本;

2)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协议范本见指南通知附件)。

注意:

1.中文申请书填写的本合作研究项目英文名称须与美方合作者向NSF提交的英文项目名称完全一致。为便于项目管理部门辨识,申请人在填写中文项目名称时应在具体合作研究题目之前注明“Dimensions合作研究项目”。

2. 在准备申请材料和执行项目过程中,如果研究内容涉及动植物资源问题,项目申请人或承担者及依托单位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有关规定;若涉及到人类遗传资源的问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国令第717号)的相关规定,在国际合作中做好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

校内申请截止日期:2021323日下午16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德科学中心德国优秀青年学者基金项目

具体指南请见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7749.htm

随时受理申报,但至少在项目开始前五个月提交。

注意:申请人不通过ISIS系统申报,而是向中德科学中心提交申请书,详见指南。

注意此项目为有纸化申报。

校内申报截止日期:请提前五个工作日。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德科学中心中德双边研讨会会后青年学者学术访问项目

具体指南请见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7355.htm

需与研讨会项目申请一起提交。采取随时受理的方式进行申报,但至少在项目开始前五个月提交。注意:申请人不通过ISIS系统申报,而是向中德科学中心提交申请书,详见指南。

注意此项目为有纸化申报。

校内申报截止日期:请提前五个工作日。

 国家自科基金委国际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英文).doc


(文章来源:http://kfy.whu.edu.cn/info/1004/17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