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开展武汉大学2020-2021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年04月27日   访问:

武大研工函〔202130



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


为切实加强我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准确评价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工作业绩和个人表现,激励和促进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更好的发挥育人作用,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大研工字〔20186号),学校决定对2020-2021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进行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5月、11月上岗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考核时间为2020-2021年度。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个人总结包含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对照《兼职辅导员岗位目标任务书》,客观、全面的总结聘期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500字以内);第二部分,总结凝练年度内的特色工作,一是育人故事(800字以内),二是工作案例或活动品牌(600字以内)(有关图片另附)。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总结表》(见附件)并于20215917:00前交学院辅导员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研工部邮箱(djsz@whu.edu.cn)。

2.院系评议。学院围绕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服务学生状态及工作成效等对其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及评语填写在《武汉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总结表》“单位评议意见”处,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盖章后于51218:00前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A418办公室。

3.线上测评。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设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线上测评表,由各用人单位组织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服务对象参与线上测评,测评自考核通知发布当天开放,512日关闭。参与测评对象人数应不少于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服务对象总数的50%

4.学校考评。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根据学生兼职辅导员的综合表现进行考评。考评总成绩由个人自评、线上测评和学校考评三个部分组成,总分100分,其中个人自评占10%,院系评议占30%,线上测评占30%,学校考评占30%

三、考评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学校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年度优秀兼职辅导员,并给予表彰,工作考评合格及以上者发放相应证书。

按照管理办法,考核优秀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学校将给予一定奖励并优先续聘。对于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经学校和用人单位考察按一定比例续聘。对于平时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人员,学校按期解除合同并不予续聘。

在考核的基础上,学生工作部门还将适时组织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育人故事、工作案例展示。



附件:武汉大学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总结表(2020-2021年度)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425

(文章来源:http://ygb.whu.edu.cn/info/1091/175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