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台湾学生、港澳学生来内地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就读,增强台湾学生对祖国的认同感和港澳学生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宝钢教育基金会设立台湾地区学生奖和港澳地区学生奖。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9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院(系)按照《宝钢教育奖关于港澳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宝钢教育奖关于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武汉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结合各院(系)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
二、参评对象为:全日制台湾、香港、澳门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三、本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奖学金标准为:1万元/人,全校推荐5名港澳台优秀学生。
四、请各各院(系)推荐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的港澳台学生,并于9月30日中午前将《宝钢奖学金申请表》《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建议名单》《2019年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基本情况汇总表》、学生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至学工部事务办公室。
五、9月30日组织评审会审核申请资料,确定面试答辩学生名单。
六、10月8日组织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面试答辩,确定学校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六、10月11日上午10点之前,拟推荐学生将《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与两张登记照(两吋彩色免冠近照)报至学生工作部。
联系人:苏鹏宇 联系电话:68756367
附件:
1.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建议名单
2.2019年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基本情况汇总表
3.宝钢奖学金申请表
4.宝钢教育奖关于台湾、港澳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5.武汉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学生工作部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