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科研项目绩效发放审核规则及流程
绩效发放原则:
1. 纵向新增绩效的发放总额不超过近两年到账纵向间接费总额。此类绩效按照项目任务书(预算书)人员名单发放。间接费账户如不能提供纵向项目课题组人员名单,则该账户按照横向项目发放原则执行。对于2018年11月份的基金预算调整中增加的间接费视为存量绩效。
2. 横向间接费账户中的绩效为存量绩效。合同期内在研项目的绩效为新增绩效,其他项目(含结题项目)的绩效为存量绩效。
3. 绩效发放实行总额控制原则,每人每年发放绩效总额不超过50万元,或者不超过其个人工资、岗位津贴和岗位绩效的总和。绩效原则上从新增绩效和存量绩效中按比例支出.
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新增绩效为纵向项目绩效的,从新增绩效中发放的比例不少于40%;(二)新增绩效为横向项目绩效的,从新增绩效中发放的比例不少于50%;(三)超比例(含无新增绩效)发放存量绩效的,需按照1:1比例从绩效中向学校缴纳。同一项目中,单个项目参与人员发放额度不超过项目负责人发放额度的60%。
4. 新增无间接费纵向项目,在负责人本人有存量绩效的前提下,其绩效参照纵向间接费提取比例从存量绩效中发放。
5. 《科研绩效发放申请表》填表人为项目负责人,对被发放人员和绩效额度负责,原则上绩效只能发放给校内项目组人员。
6. 科研发展基金账户不能发放绩效。
7. 绩效发放专用项目设立后,科研人员可选择年终一次发放、按月发放或两者结合的方式通过财务申报系统发放本人科研绩效。
集中受理时段:11月26日——12月05日
(1) 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绩效发放申请表》(纵向、横向)和《个人科研绩效发放明细表》,所在单位汇总纸质材料审核并填报《院系发放明细汇总表》),要求项目负责人、院系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2) 12月05日下午17:00前以院系为单位交至科发院综合办(计划12月10日前审核完成)。《院系发放明细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发科发院(kfy@whu.edu.cn)。材料审核后转交人事部、财务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