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本函[2020]85号
各学院(系):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武大本字〔2019〕15号)文件精神及项目合同书规定,201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以下简称“国家级项目”,项目名单见附件1)已进入结题验收阶段,为保证结题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系)初审
(一)项目组提交结题报告
项目按计划完成后,项目组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成果、结题报告、结题证书信息表并上传结题成果支撑材料(操作流程见附件2),指导老师审核项目组提交的结题报告,在系统中填写审核结论。
(二)学院(系)组织结题初审
学院(系)组织专家开展结题初评,对照项目合同书、项目实施情况及结题验收评审细则(见附件3)审核项目结题成果及报告,并在系统中提交初审结果,对不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项目延期处理。
完成结题初审后,学院填写并上报结题汇总表,纸质版(一院一份)加盖学院公章送至本科生院南209,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548586041@qq.com,命名规则 “学院名称-2019年国创”,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0日。
二、学校答辩评审
国家级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结题验收答辩,各项目组以PPT形式进行展示,答辩时间10分钟,其中PPT陈述6分钟,专家答疑4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结题项目负责人务必是在校本科生,材料审核未通过者不得参与结题验收,未提交项目延期申请者,视为自动终止。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或因个人主观原因严重违反合同内容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请各学院(系)加强对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过程管理的力度,督促学生履行合同义务。
联系人:张珂珺,联系电话:027-68752857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2020年下半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名单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结题验收操作流程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审细则
武汉大学
2020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