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工作部】关于举办第十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0年10月19日   访问:

关于举办第十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引导研究生导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学校决定举办以“师道相承 德满珞珈”为主题的第十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表彰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10月至12

二、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武汉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2、承办单位: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第十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活动组织工作委员会由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及其指导单位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三、活动流程

1、提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向学校推荐1名研究生导师(或导师团队)参评。单位可通过种方式推荐导师,需2名以上在籍研究生共同推举,并填写《武汉大学“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推荐表》(附件),于202010月30日(星期18:00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活动指定邮箱haodaoshiwhu2020@163.com,无需提供纸质版

各培养单位发送相关材料电子版(压缩文件名称:培养单位名称+推荐导师名称包括:《武汉大学“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推荐表》(加盖公章,扫描件)、照片(2-3张单人照,高清像素)、导师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包含拟推荐导师简介、主要育人事迹及育人成效);根据实际情况,还可提供反映拟推荐导师与学生关系的详细资料(如:学生纪实散文、师生合照、小视频、朗诵录音等)。

2、评选。主办方将根据网络线上投票和线下研究生代表投票的结果选出10名武汉大学第十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主办方将于11月初开通投票平台,面向全校在籍研究生和校友、教职工开放。各培养单位应签署《武汉大学“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诚信投票承诺书》(另发),投票环节若出现恶意刷票行为主办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情节严重者取消参赛资格做通报批评。评选结果产生后,主办方将通过武汉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布武汉大学第十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获得者名单。

3、表彰。学校将择期举办武汉大学第十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颁奖典礼,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奖杯。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我心目中的好导师”推荐组织活动作为重要工作,向学校推荐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学高身正、深受学生爱戴的优秀导师,作为学校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先进典型。对于在活动中积极配合、表现突出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培养单位研究生会,主办方将综合考量,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奖。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培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介对“我心目中的好导师”活动进行组织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单位持续推进先进导师代表宣传工作,展示我校教育发展成就,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进一步营造尊师重道、崇智尚学的校园氛围。

3深入学习,弘扬师德。各培养单位要以本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活动为契机,通过引导学生、校友及关心、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社会人士参与活动,展现我校研究生导师的良好风貌,继承、发扬我校立德树人、薪火相传的优良传统。

联系人:

研究生工作部:黄 027- 87108086

研究生会:韩承熙 15827354739 ;李馨逸 13261558461

附件:武汉大学“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推荐表


武汉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2020年1019日

(文章来源:http://ygb.whu.edu.cn/info/1086/158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