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省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1年度省基金计划项目类型包括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人才项目、创新群体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前资助项目。
二、申请条件
(一)杰出青年项目
1. 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 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3.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
4.申请人未获得过省杰出青年项目支持。
(二)创新群体项目
1. 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 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 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团队平均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 正在承担省级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
5. 已承担过省级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6. 申请人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创新群体项目不得超过1项。
(三)青年项目
1. 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 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3. 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 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四) 一般面上项目
1. 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 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3.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科技厅公布的申报指南(附件1、附件2)
三、申报指标分配
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 对省基金项目申请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各单位的青年项目和一般面上项目推荐指标合并下达,杰出青年项目和创新群体项目推荐指标合并下达。申报指标另发。
已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人员作为牵头申请者申请创新群体项目不占用本单位省基金申请指标。
四、申报时间节点
请各单位在2021年4月16日17:00前将《2021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5)交科发院项目处,纸质版一式一份由科研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杰青、群体类项目同时上交《2021年湖北省基金杰青群体类项目申报简表》(附件6)纸质版一式7份,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科发院将根据指标情况进行校内评审,经评审通过后获得申报资格的老师,进入网上申报流程。
五、网上申报流程
1、在线填写申报材料
获得申报指标的申请人依据本年度申请指南在线填写申请材料(进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jhsb.hbstd.gov.cn,选择个人账号用户类型经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后在系统中进行填报提交),科技厅系统24小时开放。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 027-87265789、87268178
请务必下载《2021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武汉大学模板)》(附件3) 和《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武汉大学模板)》(附件4)。
时间:2021年5月10日前
2、申报书和审查意见表签字盖章
申请人和课题成员自查申报材料并签字,学院审查材料填写“审查意见表”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科发院审核加盖负责人和科发院公章,并开具盖章条加盖武汉大学公章。
请各单位收齐后集中报送。
时间:医学部 理学部 2021年5月11-12日
工学部、信息学部 2021年5月13-14日
3、2021省基金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在科技厅申报系统里上传签字盖章原件的审查意见表及申报书(PDF格式,审查意见表附在申报书首页)
时间:2021年5月17日24:00前,逾期不受理
六、申报要求
1、为加强科研储备人才的培育,各单位青年项目申请比例不得低于面上类申请项目总数的50%。
2、申请人作为项目第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参与不超过3项(含省基金所有类别项目)。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
3、不受理项目申请范围:①省基金申请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②承担省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③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一般面上项目;④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⑤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4、省基金面上类项目、重点类项目资助经费立项当年一次性划拨。青年项目和一般面上项目实施期为2年,单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不低于8万元;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实施期为3年,单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5、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在省自然科学基金中试行项目经费包干使用的通知》要求,在2021年立项资助的省基金青年项目中试行项目经费包干使用。申请人在提交青年项目申报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青年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
6、申请创新群体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已获依托单位前期支持的团队和个人,项目申请书中需提供获得依托单位前期培养的经费支持证明材料,武汉大学模版见附件7。
7、配套经费不强制要求。学校没有专门配套经费,如老师填写自筹配套经费,需提供经费来源证明。
8、申请人应当按照通知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省基金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3-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取消立项,追回资助经费。
联系人:陈丹 吴凯
联系电话:68772100
联系邮箱:chendan@whu.edu.cn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项目处
2021年4月6日
(文章来源:http://kfy.whu.edu.cn/info/1004/30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