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关于做好2021年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和转固定编制评估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1年04月15日   访问: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转固定编制评估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武大人字〔201986号)精神,学校拟开展2021年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和转固定编制评估考核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学校2018年统一招聘的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且首聘期期满时间为2021630日前。

(二)已续签第二个聘期的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在第二个聘期内可以参加一次转固定编制考核。

二、考核程序

对于首聘期期满的人员,聘期考核和转固定编制评估考核同时进行,考核程序为:

(一)个人申报。2021426日前,申请人填报《武汉大学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工作业绩表》(附件1)。

(二)综合评价。2021514日前,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填写《武汉大学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综合评价表》(附件2),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评价人不少于15人,包括单位班子成员、实验室负责人及同事、该申请人所服务的师生等。

(三)单位推荐。单位汇总申报人综合评价意见,根据申报人聘期考核情况,结合单位岗位实际,经党政联席会(或相关职能委员会)研究确定聘期考核等次及推荐转固定编制评估考核人选,上报前应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天。

(四)材料上报。2021520日前,各单位将下列材料上报学校:

1.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聘期考核情况报告;

2.《武汉大学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工作业绩表》;

3.《武汉大学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综合评价汇总表》。

(五)学校评审。组织召开学校转固定编制评估考核会。专家以投票方式确定转固定编制推荐人选。

申请人须在会上进行陈述和答辩。申请人以PPT形式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主要学术贡献、受聘以来的成果业绩及未来的工作设想等情况,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家提问,候选人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六)评审结果经学校审定并公示后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处于第二个聘期的人员,不再进行聘期考核,只参加转固编考核。

三、考核评估结果运用

根据考核结果,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通过转固定编制评估考核的,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办理相关手续。

首聘期期满未通过转固定编制评估考核,但聘期考核合格的,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学校审批,可以按原聘用方式续聘一个聘期;聘期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合同到期后终止聘用。第二个聘期内仍未通过转固定编制评估考核的,聘用合同到期后终止聘用,不再续聘。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顺利开展。

(二)推荐单位和被考核人对各类填报、述职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在相关工作中查实被考核人伪造材料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追究推荐单位相关人员责任,取消被考核人相应申报资格。

联系人:王鑫,电话:68752621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工作业绩表

     2.武汉大学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综合评价表

     3.武汉大学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综合评价汇总



武 汉 大 学

2021414

(文章来源:http://rsb.whu.edu.cn/info/1076/37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