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锻炼是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的指导和组织下开展的研究生实践活动,是指研究生在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期间,在学校统一组织安排下,根据地方需求,结合所学专业到市、县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任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地方实践单位和学校工作安排的一种研究生实践育人创新模式。为深入学习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推进“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研究生实践育人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就做好2021年研究生实践锻炼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参与对象:武汉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2、实践时间:研究生实践锻炼集中安排在2021年6月至10月进行,实践时间为30-90天不等,具体起止日期及总时间以实践单位需求为准。
3、实践地点:湖北鄂州(约15人)、重庆(约15人)、江苏昆山(约10人)每名研究生限报一个基地。
4、实践岗位:实践锻炼包括行政岗位实践和技术岗位实践,行政实践是进入党委、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担任一定的职务,履行一定的工作职责;技术实践是进入企业实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企业要求的工作内容。参与实践的同学需根据具体单位的需求,拟定研究课题或项目,并与实践锻炼工作同时完成。
以上实践基地具体岗位信息参见《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锻炼基地需求信息表(鄂州基地)》(附件三)、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锻炼基地需求信息表(重庆基地)》(附件四)、《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锻炼基地需求信息表(昆山基地)》(附件五)。
二、实践待遇
1、住宿:实践锻炼期间,实践基地或实践单位安排住宿。
2、交通:实践基地报销由学校至实践单位往返交通费用(一般乘火车报销硬卧或高铁/动车二等座/部分单位承担部分机票)。
3、补贴:实践基地主管部门或实践单位给予一定的实践锻炼补贴,硕士研究生一般约为1200元/月,博士研究生一般约为1600元/月,具体补贴金额因各实践基地安排就餐、住宿标准不同有所差异,具体以基地提供相关保障为准。
4、保险:实践基地或学校为实践研究生办理实践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奖励:考核“合格”及以上,可以申请1--2个实践学分;考核“优秀”,可以参评“武汉大学实习实践先进个人”。
6、其他:部分实践基地或实践单位,根据工作表现情况,以合适方式提供市内交通补贴、就餐补贴等。
三、工作流程
1、报名。研究生按照有关要求,经研究生导师和所在院系审批,向所在单位提交报名材料(包括《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锻炼申请表》、个人简历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查报名研究生情况,把关身心健康、导师同意等条件;汇总研究生报名信息,择优选派研究生向学校推荐。
2、录用。研究生工作部会同各基地用人单位将根据研究生报名意愿、专业匹配程度、综合素质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意见,通过公开面试、组织谈话及政审等方式进行选拔及录用。研究生工作部将通过网络平台告知研究生录用情况。
3、实践。凡经实践单位录用研究生,须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锻炼个人登记表》,签订《安全责任书》和《个人承诺书》,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培训活动,认真学习《武汉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研究生需要以团队为单位,按照学校安排,统一订票、集中往返。实践锻炼期间,需遵守实践地和学校常态化防疫工作要求,研究生需按照学校管理规定、地方管理要求和实践单位工作纪律,开展实践锻炼工作,不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开展活动,不得无故离开实践锻炼单位。
4、考核。研究生实践期满后,学校将根据研究生的综合表现、产出成果及社会评价等方面,依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育人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研究生可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申请1--2个实践学分。学校将依托研究生实践锻炼开展情况,开展实践育人优秀组织单位、实践育人优秀团队、实践育人优秀成果、实践育人优秀个人等评选表彰活动。
四、工作要求
1、研究生实践锻炼是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方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大力支持、全面保障研究生参加实践锻炼,积极举办研究生实践锻炼动员会、推介会、经验分享会、安全培训会等活动。
2、研究生要敢于担当、踊跃报名,录用研究生要珍惜机会、善作善为,要通过研究生实践锻炼,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增强服务社会的意识,促进校地科研项目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地方人才教育培训、经济社会发展。
3、研究生参加实践锻炼须征得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导师书面同意,告知父母等亲属,并签订相关承诺;凡经学校推荐,并被实践单位录用者,不得无故退出或提前结束实践锻炼。
五、注意事项
1、学校建立“武大研行交流群(2021)”,群号:980552083,报名参加实践锻炼研究生可入群及时关注工作动态。
2、学校成立研究生实践锻炼宣讲团,由研究生实践锻炼组织人员、往年优秀实践人员组成,鼓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邀请宣讲团作经验分享、推介交流,宣讲团宣讲时间为4月19日至4月25日(联系人:尹同学:15623859708;王同学:15908631808)。
3、有意向参加实践锻炼的研究生请于2021年4月30日(周五)前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报名材料,包括《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锻炼申请表》(附件一)及简历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材料须注明报名基地名称(如:“鄂州基地: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张三”)。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于5月6日(周四)前统一将《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锻炼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二)(排序推荐)、《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锻炼申请表》和简历(电子版)等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whuygbgz@126.com,纸质版材料送交当代楼B405办公室。
5、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工作部,黄老师:(027)87108086。
附件一: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锻炼申请表
附件二: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锻炼报名信息汇总表
附件三:《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锻炼基地需求信息表(鄂州基地)》
附件四:《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锻炼基地需求信息表(重庆基地)》
附件五:《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锻炼基地需求信息表(昆山基地)》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4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ygb.whu.edu.cn/info/1097/175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