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征求受援高校主管部门意见,结合我校博士招生实际,研究决定面向2021年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公开征集“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及“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志愿。该计划专项专用,不得挪用。其中,“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河北大学培养博士研究生3名;“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定向新疆财经大学、新疆工程学院培养博士研究生各1名。定向就业高校所需专业、报名条件等要求见附件。
请有意向的考生于5月18日下午5:00前将《武汉大学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附件1)及其他个人材料电子版(学位学历证书、成绩单、科研成果、相关证明及说明材料)发送到3424632694@qq.com。我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定向就业高校的推荐意见,综合衡量,择优确定候选人,经培养单位综合考核后确定拟录取人选。
专项计划招收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定向就业高校签订协议,无法签订者不得录取。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gs.whu.edu.cn/info/1056/83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