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下称各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投身学术、刻苦钻研,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提升全面素质,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相关专项奖学金评选和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奖学金项目
根据各单位专项奖学金统计上报以及设奖资金到账情况(截至2021年10月20日数据),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可参评的专项奖学金共39项,具体名称如下(按照单项金额由高到低排序,奖励标准、等级划分、名额分配等见附件1):
校级评选奖学金(13项):
于刚·宋晓奖学金
雷军奖学金
宏图创展奖学金
易盛奖学金
阮立平奖学金
武汉大学-中国光谷奖学金(大健康奖)
蓝月亮奖学金
华为奖学金
长江电力奖学金
王星拱校长纪念奖学金
烽火通信奖学金
三星奖学金
茅台奖学金
院级评选奖学金(26项):
刘道玉创造研究奖
珞格-天佑奖学金
王之卓创新人才奖
国泰君安奖学金
夏坚白测绘事业创业与科技创新奖之测绘优秀青年学子奖
韩德培奖学金
陶德麟哲学奖学金
“智”奖学金
萧萐父奖学金
德禾未来精英奖学金
伟博奖学金
明思奖学金
文华奖学金
义翘神州奖学金
净慧奖学金
名师奖学金
天源迪科奖学金
陈永龄院士优秀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
李庆海测绘优秀学子奖学金
马克昌奖学金
金通尹奖学金
解放国际法奖学金
知微恪晟奖学金
胡秋原·敬幼茹奖学金
珈伟奖学金
家鸿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详见各专项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三、工作程序
各单位应成立院级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各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及要求,认真审核申请者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公示。学校成立各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各单位的推荐获奖名单和相关材料,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
四、相关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能用同一学术成果获评国家奖学金、学校设立的学术创新奖和各类专项奖学金;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各类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
3. 2020-2021学年度校级评选的专项奖学金使用“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线上申请和审核,具体操作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是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风和校风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2.规范程序。各单位在评奖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严格落实评奖评优的各环节要求,做到通知到位、参评公平、评比公正、结果公开。
3.及时报送。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线上审核,认真开展评审推荐,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武汉大学
2021年10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ygb.whu.edu.cn/info/1085/188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