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年10月21日   访问: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下称各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投身学术、刻苦钻研,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提升全面素质,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相关专项奖学金评选和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奖学金项目

根据各单位专项奖学金统计上报以及设奖资金到账情况(截至20211020日数据),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可参评的专项奖学金共39项,具体名称如下(按照单项金额由高到低排序,奖励标准、等级划分、名额分配等见附件1):

校级评选奖学金(13项):

于刚·宋晓奖学金

雷军奖学金

宏图创展奖学金

易盛奖学金

阮立平奖学金

武汉大学-中国光谷奖学金(大健康奖)

蓝月亮奖学金

华为奖学金

长江电力奖学金

王星拱校长纪念奖学金

烽火通信奖学金

三星奖学金

茅台奖学金

院级评选奖学金(26项):

刘道玉创造研究奖

珞格-天佑奖学金

王之卓创新人才奖

国泰君安奖学金

夏坚白测绘事业创业与科技创新奖之测绘优秀青年学子奖

韩德培奖学金

陶德麟哲学奖学金

“智”奖学金

萧萐父奖学金

德禾未来精英奖学金

伟博奖学金

明思奖学金

文华奖学金

义翘神州奖学金

净慧奖学金

名师奖学金

天源迪科奖学金

陈永龄院士优秀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

李庆海测绘优秀学子奖学金

马克昌奖学金

金通尹奖学金

解放国际法奖学金

知微恪晟奖学金

胡秋原·敬幼茹奖学金

珈伟奖学金

家鸿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详见各专项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三、工作程序

各单位应成立院级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各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及要求,认真审核申请者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公示。学校成立各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各单位的推荐获奖名单和相关材料,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

四、相关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能用同一学术成果获评国家奖学金、学校设立的学术创新奖和各类专项奖学金;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各类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2091日至2021831日期间。

3. 2020-2021学年度校级评选的专项奖学金使用“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线上申请和审核,具体操作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是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风和校风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2.规范程序各单位在评奖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严格落实评奖评优的各环节要求,做到通知到位、参评公平、评比公正、结果公开。

3.及时报送。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线上审核,认真开展评审推荐,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武汉大学

                                            20211020

(文章来源:http://ygb.whu.edu.cn/info/1085/188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