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雷军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年10月25日   访问: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投身学术、刻苦钻研,提升全面素质,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文件精神和《武汉大学雷军奖学金评审及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度雷军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武汉大学在籍的全日制基本学制年限内普通类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年按硕士生标准参评(以上均不含定向、委培生)。

二、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申请者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社会活动,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在申报评选的学年里(202091日至2021831日),博士生至少2篇、硕士生至少1篇学术论文已在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检索的,需要出示图书馆检索证明),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4.研究生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

5.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奖学金评定

1.受到学校违纪处分;

2.在学术研究中,有学术不端行为;

3.在科研工作或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4.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5.在申报评选的学年内有课程不及格现象;

6.无故未按学校规定注册;

7.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博士生:20000/人,奖励10人;硕士生:20000/人,奖励10人。

在奖励名额分配上,每个学院(系)每年最多有1个研究生名额,根据雷军校友的意见,计算机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应至少有1个名额。

四、评选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雷军奖学金的研究生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申报,经导师同意后,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专项奖学金评审线上操作手册)

研究生培养单位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公示(各单位限推荐博士1人,硕士1),并将候选人申请表、成果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于115日前报研究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办公室。

联系人:储老师 027-68754362

徐老师 027-87109810

五、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能用同一学术成果获评国家奖学金、学校设立的学术创新奖和各类专项奖学金;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学术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2091日至2021831日期间。


             研究生工作部

             20211021

(文章来源:http://ygb.whu.edu.cn/info/1085/1883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