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武汉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2年03月14日   访问: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省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2年度省基金计划项目类型包括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前资助项目。

二、申请条件

()杰出青年项目

1. 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 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1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8011日后出生);

3.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

4.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且前期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

5. 已承担过省杰出青年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创新群体项目

1. 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 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 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0周岁(197211日后出生),团队平均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且前期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

5.申请人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创新群体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主要参加人员不超过8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

6.正在承担省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已承担过省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三)青年项目

1. 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 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1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511日后出生);

3. 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4. 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 一般面上项目

1. 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 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11日后出生);

3.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申请人往年已获省基金资助次数不超过1次。

此外,面向湖北实验室设原创探索类项目,支持湖北实验室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提出学术新思想,开展原创性强、前沿性强的基础研究。每家湖北实验室推荐申报原创探索类项目不超过5项(单独申报)。原创探索类项目属面上类项目。

三、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含省基金所有类别项目)。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

2.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省基金项目。以往年度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截至本通知发布前已提交验收报告尚待实施验收的项目暂不在本限项范围内,若后续验收不通过,新申请项目将予以终止。

3.申请人不得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重复多头申报不同类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报,对于申请人在以往获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4.自2022年起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基金项目未获得立项资助的,将暂停第三年申报资格。

四、申报指标分配

重点类项目(杰出青年、创新群体项目)不限指标,由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和前期指南撰写情况,按杰青、群体分别排序上报。校科发院组织专家评审后,最终排序报省科技厅。

面上类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申请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各单位的青年项目和一般面上推荐指标合并下达。

请各单位在20223221700前将《2022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5)交科发院项目处,纸质版一式一份由科研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重点类项目同时上交《2022年湖北省基金重点类项目申报简表》(附件6)纸质版一式7份和电子版。

五、网上申报流程

1、在线填写申报材料

获得申报指标的申请人依据本年度申请指南在线填写申请材料(进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jhsb.hbstd.gov.cn,选择个人账号用户类型经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后在系统中进行填报),科技厅系统24小时开放。

请务必下载《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武汉大学模板)》(附件3 和《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武汉大学模板)》(附件4)。

2、申报书和审查意见表签字盖章

申请人和课题成员自查申报材料并签字,学院审查材料填写《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科发院审核加盖负责人和科发院公章,并开具盖章条加盖武汉大学公章。请各单位收齐后集中报送。

时间:重点类项目:47-8

面上类项目:工学部、信息学部 4月14-15日  

       医学部、 理学部 4月18-19日

3、省基金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在科技厅申报系统里上传盖章签字原件的审查意见表、申报书及附件(PDF格式,审查意见表附在申报书首页)

时间:重点类项目4102400

面上类项目4202400

逾期不受理

六、申报要求

1、为加强科研储备人才的培育,各单位青年项目申请比例不得低于面上类申请项目总数的50%。对于推荐青年项目比例未达标的依托单位,次年将相应核减面上类项目申请数。

2、不受理项目申请范围:①省基金申请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申请;②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③正高级职称人员申请面上项目;④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⑤不属于基础研究的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3、申请创新群体项目或杰出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已获依托单位前期重点支持、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的团队和个人,项目申请书中需提供获得依托单位前期培养的经费支持证明材料、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资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依托单位前期培养经费支持证明(武汉大学模版)》见附件7

4、省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立项当年一次性拨付。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实施期为2年,单项资助额度原则上8万元;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群体项目实施期为3年,单项资助额度原则上分别为30万元、50万元。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实行项目经费包干使用,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报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结题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

5、配套经费不强制要求。学校没有专门配套经费,如老师填写自筹配套经费,需提供经费来源证明。

6、项目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预期成果目标制定须科学合理,不得夸大技术、学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7、申请人应当按照通知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省基金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3-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取消立项,追回资助经费。

联系人:陈丹 吴凯

电话:68772100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789、87268178

联系邮箱:chendan@whu.edu.cn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项目处

                            2022310

(文章来源:http://kfy.whu.edu.cn/info/1004/41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