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专家学者共议残障组织赋能与残障权利发展

2022年03月21日   访问:

新闻网讯(通讯员丁鹏、马闯)3月16日,“残障组织赋能与残障权利发展”国际视频研讨会举办。来自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和中国的发言人,分享了多种形式的残障组织赋能策略,共同探索发展和实现残障权利的有效模式。

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法学院教授张万洪指出,十八大以来,残障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得到更好实现,关心帮助残障人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残障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残障事业整体发展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在赋能残障组织、倡导残障权利方面,我们倾听残障人及其社会组织的声音,基于一线调研,形成科学理念,并让各利益相关方通过对话协商实现充分参与和影响决策。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承办本次会议,将继续以符合人权原则的方式,践行和倡导残障权利。

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霄鹍表示,2022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中国人权发展道路进行的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中指出,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要促进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更有保障,要加强人权智库和人权研究基地建设,发展我国人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他认为,北京冬残奥会刚刚闭幕,本次人权理事会边会以“残障组织赋能与残障权利发展”为主题,适逢其时,意义重大。

欧盟残障社会组织赋能合作项目协调员黄思洁主持了发言与研讨环节。会上,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资深教授安德鲁·伯恩斯探讨了残障权利与老年人人权之间的关系。伯恩斯指出,在当代人权话语和倡导活动中,老年和残障之间存在着交叉与联系。他援引澳大利亚的例子,说明老年残障人容易在就业市场面临歧视,而且可能面临无家可归的问题,从而落入权利保障的“空隙”之中。伯恩斯结合目前的国际人权保障机制,呼吁残障领域和老龄领域的研究者、权利倡导者加强交流与合作,推动制定和通过一个更加全面、综合的人权框架。

新西兰怀卡托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帕西·弗劳利介绍了新西兰残障群体的权利维护现状,以及新西兰的残障组织监督本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履约工作的经验。她指出,为了确保《残疾人权利公约》良好的履约效果,需要通过一线调查走访,了解残障者的需求,形成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而且最好由残障者参与和领导全过程。

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社会发展司高级顾问辛婉华分享了两个残障者赋能的案例,以强调意识提升和赋能残障者的重要性。第一个案例来自印度南部的贫困农村,该地培育出了为农村贫困残障人赋能的残障人自助小组,帮助和支持贫困残障人增长知识和技能,促使大量农村残障人实现财务自主。第二个案例来自马来西亚,侧重于聋人女性的赋能,手语形式的诗歌表演是当地聋人女性赋能的重要方式,诗歌的内容和表演形式都极富力量。

湖北省残疾人体育协会秘书长、荆门市残联党组成员何军权分享了湖北省残疾人体育协会的工作成果,展示了通过体育赋能残疾人的路径。何军权指出,湖北省残疾人体育协会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不断发展残疾人竞技体育。残疾人通过参与体育活动,能够更好地实现社会融入和平等参与。何军权本人作为悉尼残奥会、雅典残奥会、北京残奥会的金牌得主,也是通过参与体育运动成就出彩人生的范例。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赵树坤以西南政法大学的卓越公共法律人才实验班为例,阐述了法学教育赋能残障权利保障的经验与挑战。该实验班是全国第一家卓越公共法律人才实验班,其设立初衷是维护聋人合法权益,针对性培养能有效解决聋人法律困境、懂法律、懂手语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该实验班的学生赴律所与聋人律师面对面交流,到残障社群组织、各级残联和公益组织实习,到聋校和社区提供志愿服务。赵树坤指出,残障权利保障应坚持政府、高校、民间的三角框架,坚持双向或多向赋能,坚持渐进地、可持续性地供给专门法律服务人才。

相关负责人表示,来自世界各地的专家交流经验,相互启发残障组织的赋能策略,将为彰显人类共同价值、倡导残障平等权利、促进世界人民的团结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据悉,该会议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武汉东湖公益服务中心等机构联合承办。本次会议属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9届会议云上边会之一,线下会场设在武汉大学法学院。

这是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第三次承办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边会。作为国家人权教育和培训基地,该院依托法学院,响应中央号召,着力弘扬正确人权观,开展人权宣传和知识普及,积极参与重要法律、政策和制定和文件的撰写,培养理论扎实、学术精湛、熟悉国际规则、会讲中国人权故事的高端人才队伍,在国内外具有越来越大的可见度和影响力。

(编辑:相茹)

(文章来源:http://ssroff.whu.edu.cn/info/1154/62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