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50号文件精神,创新服务方式,学校设立了科研财务助理岗位。为提升科研财务助理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更好为科研人员提供专业化财务服务,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业务培训的对象为全体校聘科研财务助理。鼓励学校从事科研助理工作的其他人员参加业务培训。
二、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在岗实习的方式,主要内容为科研经费上账及相关票据业务。每位财务助理培训期为一周,具体时间由财务部通知所在单位。
三、考核
(一)考勤制度:为保证培训效果和质量,培训期间将严格考勤管理。科研财务助理应坚持全程学习,缺勤达到3次(每半天为一次)者不得结业。学员培训考勤情况将在培训结束后,告知各二级单位,并作为培训考核以及年度和聘期考核的参考指标。
(二)考核内容:参加培训的科研财务助理,于培训结束后需熟悉学校科研经费上账的要求和全部流程,撰写为本单位科研人员提供经费上账服务的详细计划,培训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到财务部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科研财务助理参加培训,创造条件确保科研财务助理全身心参加培训,促进科研财务助理综合素质的整体提升。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财 务 部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