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自有电动自行车回收方案

2024年10月12日   访问:

按照“双方自愿协商、遵循市场规则”,对学生自购电动自行车的回购不作硬性要求的原则开展校园自有电动自行车回收工作。回收方案如下:

一、回收时间、地点

2024年10月15日开始,保卫部警校联合办事中心(工学部雅各楼背后)

二、回收参考价格标准

回收标准(仅供参考)

品牌

购买年限周期

参考回收价格

一线品牌(雅迪、小牛、九号)

购买年限<12个月

购买金额的5-7折

24个月>购买年限>12个月

购买金额的3-5折

36个月>购买年限>24个月

购买金额的2-3折

购买年限>36个月

购买金额的1-2折

二线品牌(小刀、绿源、立马、台铃、新日、爱玛等)

购买年限<12个月

购买金额的4-6折

24个月>购买年限>12个月

购买金额的3-4折

36个月>购买年限>24个月

购买金额的2-3折

购买年限>36个月

购买金额的1-2折

三、回收流程

1.学生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和电动自行车到现场去参与回收。如卖方无法提供车辆的手续,证明其合法性,卖方需写出情况说明,并附上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复印件,并手持相关证件与车辆合影,照片回收方存档。

2.双方达成买卖意愿后,签订《电动自行车回收协议》,明确交易金额、注销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标识并开通在校期间免费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不限次数(单次20分钟)的权限。

例如:车主(学生A)的自有电动自行车验车价商定为500元,车主(学生A)将获得车款500元现金及开通在校期间免费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不限次数(单次20分钟)的权限。

3.已参与自购电动自行车回收的学生,不能申请校园通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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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8日

(文章来源:https://bwb.whu.edu.cn/info/1009/150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