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生活垃圾服务费的通知
全校教职工:
依据《武汉市生活垃圾服务费收取办法》和学校专题会议精神,在校居住教职工按每户48元/年(含租借户)收取生活垃圾服务费,由财务部从2019年12月职工工资中扣取,此项工作由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68774636。
特此通知
校园管理中心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