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要求,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已经开始。年度汇算的内容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即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目的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年度汇算推荐使用移动端“个人所得税”APP,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3月15日前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预约办理,预约时间为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3月16日开始无需预约直接办理,为避免税务部门催告和拥有较好办理体验,请教职工尽早完成汇算申报(建议4月底前)。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内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纳税服务热线:12366
薪酬及学生事务办公室:68756212,68752430
武汉大学财务部
2022年3月1日
(文章来源:http://finance.whu.edu.cn/info/1003/6347.htm)